本報訊 (記者沈義 通訊員張雷) 為牟取高額利潤,大量收購、屠宰、銷售病死豬肉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肉類。經重慶市酉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被告人楊勝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吳清珍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其他參與販賣的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或十一個月,均被並處罰金3000元。 
  2013年6月至11月,張宗榮、謝大海等互不認識的7人,先後從重慶市酉陽縣、貴州省沿河縣以每斤一二元的低價,大量收購病死豬肉等肉類。楊勝平及妻子吳清珍則在酉陽縣城,利用自己修建的冷凍倉庫,收購張宗榮等7人送來的病死豬肉等肉類,並以每斤4到5元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銷售給渝、貴、湘三省(直轄市)交界地的商販製作香腸腊肉。 
  2013年11月4日,準備前往湖南省吉首市銷售的楊勝平被抓獲歸案,警方現場查獲病死豬肉等不合格肉類1000餘斤。警方還在楊勝平夫婦的冷凍倉庫內,查獲其半年來收購的病死豬肉等不合格肉類近2萬斤,涉案金額20餘萬元。經抽樣檢測,該批肉品中含有典型大腸埃希氏菌、羊痘病毒,重金屬鎘、鉛、揮發性鹽基氮超標。4天后,張宗榮等7人相繼被抓獲。 
  據介紹,楊勝平夫婦使用冰凍方式去除不合格豬肉的異味,其外形和正常豬肉略有些差別,所以只能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出售給香腸腊肉作坊。而當前市場上,一些黑心商販為讓病死豬肉看起來新鮮,常常會用農藥、工業硝酸鹽、工業著色劑等有毒有害物質進行浸泡,再偽造合格證以市價銷售,這樣令消費者更加難以區分。
(編輯:SN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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